有一些客户在申请商标时没有考虑太多因素,随意使用一位法人的名义进行注册,但是在后面的使用过程中发现了商标的价值,这个时候想要在商标注册证书上增加自己的名字,该怎么处理呢?进行商标变更行得通吗?
其实,不管是在商标注册证书上增加还是减少共同持有人,我们都可以通过商标转让手续进行,但是商标变更是行不通的。
为什么商标变更不能增加/减少共同持有人?商标变更都能变更哪些信息?商标转让又是怎样呢?今天我们对大家进行一一解答。
商标变更:
指商标核准注册后,商标注册人的名义、地址或其他注册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办理相应变更手续。
自2002年9月15日《商标法实施条例》施行之日起,已申请但尚未获准注册的商标,也可向商标局申请变更其申请人名义、地址、代理人,或者删减注册申请中指定商品。
也就是说,不管是注册好的商标,还是刚刚申请尚未获准注册的商标,都可以进行商标变更。
但商标变更中提到的关于变更商标注册人的名义,在这里指商标原主体名义的变更,比如商标注册人本来是A,然后A自己更名了,这个时候就需要进行商标变更,但是商标主体还是A,并没有变。
商标变更不能增加或减少原主体。
商标转让:
指商标注册人在注册商标的有效期内,按照法定的程序,将商标的专用权转让给另一方的一种行为。
商标转让之后,商标所有权发生了本质变化。
如果注册好的商标想要增加或减少共同持有人,就类似于原有的产权发生了变化,需要通过商标转让进行过户的。
举个例子,已经注册好的商标是以A的名义进行申请的,想要添加共同持有人B,那么双方就需要办理一个转让手续,把商标从A名下转到A和B共同的名下。
根据商标法规定,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共同向商标局申请注册同一商标,共同享有和行使该商标专用权。
对于商标的共同持有人而言,共同持有的商标权益份额,合伙人可在合同内加以明确约定,可以有效避免日后纠纷。
关于商标变更和商标转让的区别,以及如何增加/减少共同持有人就说都这里啦,还有什么问题可以随时咨询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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