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名商标和驰名商标有什么区别?
1.鉴定机构不同。驰名商标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或者人民法院依照司法程序认定,着名商标由省级工商部门认定。
2.认定标准不同。驰名商标必须为全国有关公众所知,而着名商标只为省或地(市)有关公众所知。
3.保护范围不同。驰名商标不仅可以得到不同程度的跨类别保护,而且还可以根据不同的认定部门受到商标局和司法部门的保护。着名商标的保护范围和程度明显小于驰名商标。
4.宣传的作用不同。《商标法》明确规定,生产经营者不得在商品、商品包装、容器上,或者在广告、展览等商业活动中使用驰名商标。经认定的驰名商标可用于商品的包装、装潢、说明书、商务函电和商业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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