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构卓了解到华为公司名下一件“华为”商标在经过驳回复审后被予以初步审定。
这件“华为”商标申请于2016年2月,距离现在已经过去4年之久。
根据查询,该商标注册在第20类,用于“搁物架(家具);支架(家具);贮存架;计算机架;陈列架;音响支架(家具);电视机架;搁板置物架”等商品上。
从商标注册类别来看,华为公司有意在第20类家具产品布局,也是在手机、平板等产品配件领域的延伸。
不过,该商标申请之后遭遇了驳回,原因是与南昌某公司名下在先申请的“华为”商标构成近似,容易混淆。
南昌某公司于2006年10月就已提交第20类“华为”商标申请,2009年9月注册成功。
对于这样的结果,华为公司不服,一边申请商标复审,一边对南昌公司名下的“华为”商标提出无效宣告申请。
功夫不负有心人。至复审时,南昌公司名下的“华为”商标被裁定无效宣告,不构成申请商标获准注册的在先权利障碍。
由此,华为公司申请的第20类“华为”商标被予以初步审定,不出意外的话,过了3个月公告期就可以成功注册。
无独有偶,华为公司申请注册的第4类“华为”商标也因与在先商标构成近似被驳回。
不过这件商标就没有那么幸运了,复审之后依旧被予以驳回。
据悉,这是华为公司于2018年9月申请的“华为”商标,指定使用于“电;润滑油;润滑剂;燃料;煤;引火物;石蜡;蜡烛;除尘制剂”等商品上。
商标局审理认为,“华为”商标与刘某某在2006年11月申请的“华为及图”商标构成近似,且华为公司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在电商品上已经具有一定知名度,可以和引证商标相区分。
因此,第4类“华为”商标被予以驳回。而“华为及图”商标目前处于无效宣告申请审查中,想必又是华为公司的手笔。
一直以来,华为公司对商标的重视被人称赞,前瞻性的战略目光值得肯定。
华为多次创造“商标佳话”,比如:
在Mate20上市前,一口气将Mate 30、Mate 40、Mate 50、Mate 60、Mate 70、Mate 80、Mate 90全部申请注册;
在P30推出之后,再次提交P300、P400、P500、P600、P700、P800、P900到P1000商标;
更夸张的是,华为在产品命名上“引经据典”,几乎将《山海经》中所有的神兽名字都注册成了商标,像麒麟、朱雀、腾蛇、青牛、青玄、当康、玄机、白虎、灵豸、饕餮……
目前,华为公司名下商标已经超过1万件。
不过话说回来,就算是华为这种重视商标的企业,也难免会在品牌前期“疏漏”了某个类别的商标保护,从而出现上文中“华为”商标申请遭遇驳回的境况。
当错失了先机之后,再想拿回商标专用权就要耗费更高的时间和精力成本,这也是大型企业格外重视商标布局的原因。
归根究底,商标注册还是要趁早,在能力充裕的情况下,做到更多类别的商标防护,为品牌发展奠定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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