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7月21日,据构卓企服了解,近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就审结了一起关于商标申请被驳回的行政诉讼案件。一起来看看是怎么回事。
原告某公司在申请注册商标“THE QIXIA APPLE BRANDY”过程中,被告国家知识产权局认为该商标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简称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七)项的规定,带有欺骗性,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质量等特点或者产地产生误认,因此对该商标申请予以驳回。原告认为其商标不具有欺骗性,提起诉讼要求撤销被诉决定,要求被告重新作出决定。
第52242572号“THE QIXIA APPLE BRANDY”商标原告诉称,诉争商标系原告原创,本身不具有欺骗性,且同类商品中有大量包含“苹果”“APPLE”文字的商标已获准注册,根据审查标准一致性原则,诉争商标也应该获准注册。诉争商标经过使用已经与原告形成了一一对应关系,不会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综上,请求法院依法撤销被诉决定,判令被告重新做出决定。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诉争商标“THE QIXIA APPLE BRANDY”通常可译为“栖霞苹果白兰地”,使用在白兰地商品上容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的成分原料等特点产生误认。故诉争商标已构成带有欺骗性,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质量等特点或者产地产生误认。同时,商标审查具有个案性,其他商标获准注册的情况,并非本案诉争商标获准注册的当然依据。
因此,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原告不服,上诉至二审法院,二审法院维持了一审判决。
由上可知,“栖霞苹果”商标二审仍被驳回,那么,商标被驳回的原因有哪些?下面请看构卓企服的小编详细介绍。
1、他人已先申请注册
商标局在对商标进行审查时,首先对该商标在数据库中进行检索。如果发现同一商标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已被多人提起商标注册申请的话,就会根据“在先申请”原则,驳回后提出申请的企业或者个人。
2、侵犯了“在先权利”
我国商标法规定:“在注册商标申请人提出注册商标申请以前,他人已经依法取得或者依法享有并受法律保护的权利不得侵犯。”在申请注册商标时如果侵犯了他人的着作权、姓名权、肖像权等在先权利,商标也会被驳回。
3、商标近似被驳回
两个商标在文字字形、读音、含义、图形的构图及颜色、整体结构、立体形状、颜色组合商标近似,容易令公众产生误认或混淆的,一般会被认定为近似商标而被驳回。一般来说,在商标取名和商标设计时,如果刻意模仿其他品牌,产生傍名牌的想法,则有非常大的可能被认定为近似商标而被驳回。商标近似是最常见的驳回原因,也是最容易产生误判的地方,所以要谨慎对待。
4、违反强制规定导致
违反强制规定的商标包括:没有显著性、带有夸张性宣传、有不良影响等许多原因。
温馨提示:以上就是关于““栖霞苹果”商标二审仍被驳回,商标被驳回的原因有哪些?”的相关介绍,如果您对商标注册申请还存在疑问,欢迎点击构卓企服的顾问进行咨询,他们会给您详细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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