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鸿蒙是华为发布的手机操作系统。因为“鸿蒙”商标,华为没少费心思。
近日,华为公司与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第38684797号“鸿蒙HongMeng”商标纠纷案一审结果公开。
“鸿蒙HongMeng”商标由华为公司于2019年6月5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申请,国家知识产权局引证了 2017年就申请注册的“鸿蒙”商标,以商标近似为由,驳回了“鸿蒙HongMeng”商标部分指定服务的注册申请。
华为公司将国家知识产权局诉至法庭,主张“鸿蒙HongMeng”商标与引证商标“鸿蒙”整体含义区别明显,不构成使用在相同或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引证商标“鸿蒙”处于连续三年不使用撤销流程中,权利状态不稳定,请求中止审理本案;“鸿蒙HongMeng”商标系华为公司独创性设计,经长期使用已具有一定知名度,与华为公司形成一一对应关系,不会引起相关公众的混淆误认。
法院审理认为,截至本案开庭审理时,引证商标仍为有效商标,仍构成“鸿蒙HongMeng”商标获准注册的障碍。“鸿蒙HongMeng”商标与“鸿蒙”商标均包含显著识别文字“鸿蒙”,在文字构成、呼叫、含义等方面相近,指定使用的服务属于相同或类似服务,因此构成近似商标。
另外,商标申请驳回复审行政案件中,判定商标是否近似主要根据两商标标志近似程度等因素进行认定,诉争商标的知名度可以不予考虑。
综上,法院判决驳回原告华为技术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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